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揭牌

9月19日,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在新疆喀什市揭牌,今后将立足新疆,共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,辐射中亚、西亚、南亚等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,标志着粤疆两地共同促进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、联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始新探索。

广东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张虎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陈伟俊,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都红岩,深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陈清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刘建胜,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、广东援疆前方指挥部总指挥、喀什地委副书记林国华,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刘晓春,喀什地委委员、喀什市委书记药宁,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副院长李泞江,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、深圳援疆前方指挥部总指挥、喀什地区行署党组成员谢海生,共同为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揭牌。


粤疆两个“桥头堡”互联互通

广东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桥头堡,新疆是“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”。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,新疆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地理位置,是连接中国与中亚、南亚和欧洲的重要通道,在推进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。

创建于1983年的深圳国际仲裁院(又称“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”和“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”,英文简称SCIA),于1984年开创聘请境外仲裁员的先河,1989年开创中国仲裁裁决按照联合国《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》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,2012年开创法定机构管理模式的全球先例,2017年开创中国在海外设立庭审中心的先例,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。

随着新疆对外开放不断扩大,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深入,为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提供坚强的涉外法治保障、共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需求更为迫切。早在2018年,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支持下,深圳市委、市政府与喀什地委、行署就共同启动建设“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庭审中心”和“一带一路(新疆喀什)争议解决中心”。

一方面推动区域合作模式创新升级,由“产业援疆、医疗援疆、社会援疆”等模式扩展为“法治环境援疆、国际仲裁援疆、营商环境援疆”;另一方面升级“国际仲裁深圳规则”的影响力和辐射力,通过建立深圳国际仲裁院公信力和全球资源在新疆喀什的共享机制,将深圳特区国际仲裁影响力从北美地区、非洲地区扩展到中亚、西亚、南亚等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。

经过五年的先行探索,两个中心均在新疆和境内外企业界引起了良好的反响。为响应新疆工商界和法律界的需求和呼吁,深圳市政府、喀什地区行署共同决定在此基础上,建设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。


分院设于喀什市深圳城

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》要求,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和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共同批准设立、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登记备案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分支机构,设于喀什市深圳城3号楼18层,将立足新疆,共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,辐射中亚、西亚、南亚等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。

这不仅有利于将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法律高端资源与新疆共享,也有利于以国际仲裁为纽带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联通起来,有利于以喀什分院为支点辐射中亚、南亚、西亚等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,有利于以国际仲裁合作发展的新布局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。

据悉,经过近几年的发展,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公信力愈加提升,2022年1月1日,该院新总部正式进驻前海合作区。2022年受理仲裁案件总争议金额1272亿元,位居亚洲第一、世界前三;受理涉外案件总争议金额420亿元,位居全国第一;个案最高争议金额人民币239.91亿元,位居全国第一。

截至2023年9月底,仲裁和调解案件当事人覆盖140个国家和地区,仲裁员名册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。被《全球仲裁评论》(Global Arbitration Review)评为2022年“重点关注的亚太区域国际仲裁机构”及“中国首选”。


来源:深圳发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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